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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星期前, 與大女兒女婿相約吃中飯, 很難得這次竟然同意我們吃中餐

的提議, 就到附近工業市的一個華人的Shopping Plaza吃川菜.

埋單後, 我將打包的飯菜先拿回車子裏, 老婆到隔壁的超市逛逛,

既然人都在那裏, 那就買些菜吧.

就在我停車的背面, 一對年紀比我大的夫婦正在與另一位剛將車子停進

車位的老婦争論. 我沒多聽, 放下塑料袋, 便到超市找老婆.

等我們買了菜, 回到自己的車子時, 那争論的兩造剛剛才結束.

我將購物車推回收集點, 順口問了老先生, 發生什麼事?

他說, 那位女士停進他的車子旁邊的位置時, 右前方擦撞了他的

車子的左後方. 女士的駕駛技術不是很高明, 他說.

華人的物業爲了能容納更多的客人, 多數都將停車位變窄, 不符合

市政府的規定. 我們的車子兩邊車門有許多碰撞點, 都是在這種地方,

讓不經心的其他人, 開車門時碰上的. 位置既然是窄, 開車的人要更小心.

老先生說, 另外那位女士堅持不肯承認是她的錯, 說對方的車子也向後

移動, 大家都有錯. 老先生說, 她轉進車位時, 我們已經停好車子,

人已經在車外, 車子怎能後退移動? 真是番婆, 哈哈.

老先生的另一半一面走向超市, 一面放下了一句話: 交換了保險資料

就好, 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跟她囉唆什麼? 我們有証人啊. 說的真對.

小女兒在南加大讀醫學院時, 有天晩上載著她的一位同學去參加一個

應徵會. 結果在高速公路上被後面那輛車子頂了一下, 還好因為車子多,

大家的車速都不快, 車小傷, 人沒事. 後車駕駛是一位年輕女生, 向

保險公司宣稱, 是小女兒的錯, 說是小女兒突然踩剎車, 讓她撞上.

她的保險公司對她說, 不對, 是妳錯, 妳不該跟得那麼近. 同一件事情,

因為立場的不同, 可以產生這樣南轅北轍的解釋. 兩個人屬相同的

保險公司, 不管誰對誰錯, 保險公司都得付錢, 哈哈.

大女兒在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讀碩士學位時, 時常回家慰勞肚子,

補充彈藥. 我多次的告誡她開車慢些, 她都陽奉陰違. 我開一小時十分鐘

的車程, 她五十分鐘就到家了. 那次就是這樣出事的. 在高速公路上前方

剛剛出了一個三輛車子牽涉進去的車禍, 車尾警示燈未閃, 標誌也未放,

女兒高速接近發覺不對, 緊踩剎車, 沒有完全停住, 輕輕的碰上了最後

那輛車子. 女兒立即閃燈警示, 出車看看損傷, 兩輛車子的擋本(Bumper)

都只有淺淺的碰痕. 因為她要趕回學校上課, 又覺得不是什麼大事,

留了資料給對方便先行離開. 第二天接到當地交警的電話, 要她馬上將

車子開到分局去給他們檢驗. 原來最後一輛的那位車主, 向警察報案,

說是女兒開車先將他撞上, 讓他也撞上前面那輛, 前面那輛又撞上更前面

那輛, 結果是女兒前面那輛的水箱車頭全毀, 第二輛的Bumper被撞掉,

最前一輛的後擋桿被撞凹, 都是我女兒的錯.

交警只看了女兒的前擋桿一眼, 便對她說, 妳可以走了, 沒事.

天啊, 這最基本的物理原理, 只要讀過高中, 誰不懂? 要造成前面三車那種

損壞, 所需要的動能不可能只在女兒車子的前擋桿上留下一個小痕跡而已.

美國的交警比台灣的法官更稱職敬業, 哈哈.

像這種不講理的人, 都存在於任何的社會, 美國自然也不例外.

政府司法的功能就是要在這種時刻, 能公平的解決問題.

美國也不是完美的國家, 它有它的問題, 但是它很努力在改善.

台灣效法美國的民主制度, 司法做為一個人民之間的仲裁者, 給人的信心

恐怕就大大的不如一個美國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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